2022-09-21

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事件频发,你认为主要与什么有关?

想咨询一下关于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事件频发,你认为主要与什么有关?的问题,大家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吗

8 个回答

  • 岁月如酒

    都抄了几十年了,新鲜

  • 教育

    责任肯定要首先由管理部门来承担,你有什么样的考核标准,下面的人就要按这个来做。但并不是每个人每个岗位都需要科研论文。现在每个单位都层层加码,越来越严重,根本原因就是管理者的问题。其次,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责任,所谓人才就是发表论文,级别越高越好,待遇都根据这个来,所以被逼无奈,只能造假。第三,各种行政部门考核,评选活动太多了,都是形式主义,真正的管理监督反而没做,出了事大家都包庇。建议取消院士的各种特殊待遇,就是一个荣誉。估计能好一些。

  • 短腿柯基王

    有多少学生有创造力,有多少导师有足够能力。高校排名100以后的整体能力只能呵呵。所以这种事太正常了。这反过来映衬个政策有问题,把学历拔的太高,导致怪像太多。

  • 岁月留声

    论文查重费用疯涨10倍,过度依赖查重也是一种“学术不端”

    临近毕业季,武汉一所高校的大四学生发现,学校提供的免费中国知网账号被盗。查询后得知,其账号里附带的论文查重机会,被当作商品挂在淘宝店铺上售卖。据介绍,该校某个班级共有38人,被盗号的就有14人(据5月26日《新京报》)。
    网上盗卖他人查重账号,涉嫌违法犯罪。“发现查重账号被盗后,应该立刻行动,请求警方介入调查,追究相关方的责任。”知网有关人员这话说得没毛病。但追根溯源,论文查重需求市场的“火爆”,才是查重机会成为盗卖对象,甚至形成非法利益链条的土壤(据报道,有的店铺查重价格一年内暴涨了10倍)。那么,如此“火爆”的查重市场是怎样产生的,它的存在又是否合理呢?
    近年来各种查重系统的产生,来源于高校等机构严肃查处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的需求。从一定意义上说,论文查重系统既客观又高效,可以说功不可没。然而,过度的“查重依赖”,到头来又会催生出另一种“学术怪象”:商业运作有其自身规律,有了查重系统,大量“避重神器”也应运而生了。正如一些大学生说的,现在写论文几乎成了一种“技术活”,学术味道越来越淡了。
    查重的商机化会造成论文的商品化、学术的技术化,反而有害于学术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一些学者前些年就已表露的忧虑并非杞人忧天。
    “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学术机构有了这样的情怀和担当,过度技术化、商业化的成果“制作”和评价模式才能得到遏制,真正的学术昌隆才可期。要实现这一点,从减轻学生负担、克服“查重依赖”着手,不啻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
    首先,论文查重的作用不容否认,但查重成本不应落在学生身上。当前,一般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仅向高校等机构提供服务。那么,高校在购买系统使用权的时候,就不能仅仅着眼于最后把关的需要,而应多为学生提供一些免费的事先查重机会。这样,莘莘学子们免除了额外的经济压力和烦恼,自然就会多一些“文章不教一字空”的学术专注。
    同时,高校在评价论文时要先克服自身的“查重依赖症”。须知,毕业论文不能简单由查重率说了算。对查重系统的科学态度是“借助”,如果到了“依赖”乃至“迷信”的程度,就走偏了。端者,正也。过度依赖查重,看似客观公允,实际上容易导致对论文学术价值的忽略,严重点说也是一种“学术不端”现象。只有论文评价工作的重心回到“学术”本身,查重市场畸形繁荣的趋势才有望得到根本扭转。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强调。今天一早,笔者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条转发的“××期刊分区评价调查表”,朋友的留言是:“请大家多多支持××杂志!”本来是学术评价活动,怎么“路数”跟亲友拉票、甚至“砍一刀”有点像了呢?
    由此想到,论文查重系统是一把尺子,这把尺子若是出了偏差,危害更甚。查重系统事关国家教育和学术质量,绝不能当普通商品去看待。因此,对于查重系统的研发单位和研发、运营活动,国家也应切实加大考察、评估和监管力度。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柴春元)

  • 岁月如梦

    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闵辉遭学生举报博士论文抄袭,查重率64%。
    1.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展开深入调查,结论:“论文存在不规范问题,但没有学术不端行为”。
    2. 华东政法大学没有提出具体证据证明为什么没有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判断的主要发现是什么?
    3. 也许2008年中国没有查重工具,就算存在比较高的比例重复,也不应该算是学术不端,这也许就是华东政法大学做出这种判断的理由。
    4. 消息一出来,后面的评论却完全不赞成这样的结论。
    5. 华东政法大学也许出于保护学校名声,或保护原副校长名声,但是,调查结论和论文差重率形成难以协调的矛盾,不认真科学地解释,恐怕名声更不好。

  • 金色岁月

    【导师权利太大?师德师风有问题?学术不端问题频发?这些你担心的问题,都有说法啦[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导师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随意延长硕博研究生毕业时间?强令学生从事与研究无关的工作?剽窃、盗用、侵占学生(或他人)的科研成果~~?

    这些做法今后恐怕通通行不通啦。

    就在今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对导师本人及学校都提出明确要求。

    对导师本人,如有违规,培养单位可以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清理门户;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

    在监督、约束导师行为上,学校也负有重要责任,并且导师违规行为与学校学位授权点评估、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挂钩!

    如果以后某些学校对出问题的导师,想大事化了、捂盖子恐怕也不行了[抠鼻][抠鼻]。

    “最严导师限制令”来袭,希望能为高等教育界带来一股清流![祈祷][祈祷]#教育微头条# #我要上头条# #导师# #大学#

  • 教育

    这两天的新闻刷新了我的三观。一个法学院老师举报院长之前的论文抄袭,在查重率数据明确的前提下,居然各路人等借口百出:什么年代久远啦、什么专业有特殊性啦、什么论文有先后啦等等,最奇葩的是把2005年当成解放前一样讲,说那时候对于抄袭行为的界定和制度还未规范,所以那时候抄袭只能叫做学术行为不规范。

    拜托2005年才区区14年前好吧!说那个时候大家不知道什么叫抄袭是骗孙子呢?!抄袭的认定这么麻烦吗?国外各种期刊和和会议都有明确的参考文献引用规范,怎么就不提了?难道2005年之前咱们的学者都在闭关锁国状态?还有,难道规章没制定,抄袭就不是抄袭了?那么说来,强奸罪没被算到法律条文里,强奸就不是强奸,而是性行为不端咯?

    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抄的早的爬上去了,然后不得不掩护抄的晚的,如果从严追究谁都没好日子过,不如装傻充愣,还可以你吃肉我喝汤。这些举报的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最好是拿什么封住嘴,或者希望他们快点自己从人间消失才好呢!

    2000年我们三人小组在导师手下做完毕业设计,顺便挂名发了篇论文。你猜怎么着?过了两年有个国内的团队居然直接翻译成中文发在国内的期刊上,真真正正的英语翻成中文哦,连公式都不改一点!唯一不同的是实验数据的例子换成了中文字(我们原来的设定是处理英文)。当时我们都惊了,谁这么不要脸啊?

    后来上方舟子的新语丝逛,才发现原来我们的遭遇不是个例,各种抄袭、翻译、东拼西凑甚至冒名顶替等,犯事的从教授到各种学者到各级领导都有,各地的都有。所以方舟子虽然后来惹了不少事儿,也引起很多争议,但他当年的新语丝绝对是晒国内学术丑恶的第一阵地。如果没有曝光的威胁,这种所谓学术不端会更加的肆无忌惮!

  • 撩人心.

    这些年太多的如是,只是暴出了就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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