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对立统一规律的适用范围与局限性是什么?

想咨询一下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适用范围与局限性是什么?的问题,大家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吗

9 个回答

  • 淡定人生

    对立统一规律虽然存在于一切存在中,但它又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不应用它来认识一切、回答一切和解释一切!否则,就会犯规律越位的错误!

  • 闯出一片天

    从大概念、大单元角度看高中《哲学与文化》教材的哲学部分可以整理为两个规律:1、唯物辩证法规律,即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和对立统一规律。落点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历史唯物主义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落点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辩证理解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的关系,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历史人物。坚持唯物主义,要充分认识历史虚无主义的本质和危害,旗帜鲜明的反对即使虚无主义。

  • 教育

    整个宇宙都是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的理解是事物的不同性与关联性。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好与坏,相对与绝对的简单对立。正是因为对立统一,所以事物才有千变万化,于是“变化”成了辩证逻辑的核心内容。这就是黑格尔的所谓否定之否定。

  • 金色晚霞

    运用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理论,认识和阐述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关系

    首先笔者要指出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的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万物内部,事物深刻本质层次(不能感知)都包含着精神(造物主)与物质之间的对立统一;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内部,事物不甚深刻本质层次(能够感知)包含着物质形态之间的对立统一,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矛盾的普遍性决定矛盾的特殊性。

    笔者主张的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万物内部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对立统一

    1、唯物辩证法的矛盾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的普遍性的涵义,主要是指矛盾的特殊性普遍存在,是指宇宙万物不甚深刻本质层次,普遍存在着物质形态之间的对立统一,即宇宙万物内部普遍存在着矛盾的特殊性,以及同类事物存在着相同的矛盾的特殊性;唯物辩证法未能指出矛盾普遍性的内容,宇宙万物深刻本质层次,普遍存在着精神(造物主)与物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即宇宙万物内部普遍存在着矛盾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未能从矛盾的普遍性精神(造物主)与物质之间的对立统一,来认识理解矛盾的特殊性物质形态之间的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矛盾的普遍性的一种涵义。“一切现实的矛盾(不是幻想的矛盾)都是具体的,都包含着普遍性与特殊性(即共性和个性)两个侧面。矛盾的普遍性的涵义,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毛泽东同志说:‘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自终的矛盾运动。’” 以上唯物辩证法的矛盾的普遍性的一种涵义: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矛盾的特殊性普遍存在。

    唯物辩证法矛盾的普遍性的另一种涵义。“一切矛盾不仅有特殊性,而且有普遍性,两者的关系就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切矛盾由于个性而分别地表现为单个的具体事物,又由于共性而隶属于一定的种类。” 以上唯物辩证法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论述,指出了唯物辩证法的矛盾的普遍性的另一涵义:一切矛盾不仅有特殊性,表现为单个的具体事物,而且有普遍性,而隶属于一定的种类。

    笔者认为唯物辩证法矛盾的普遍性的另一涵义,“又由于共性而隶属于一定的种类”,是指同类事物具有的共性,也就是同类事物具有相同的矛盾的特殊性。从范围看,是反映某一种类的事物包含着相同的矛盾的特殊性;从性质看,是反映事物不甚深刻本质物质形态之间的对立统一。笔者所主张的矛盾的普遍性,从范围看,是反映整个宇宙一切有形事物都包含着的相同的矛盾;从性质看,是反映事物深刻本质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因此唯物辩证法的矛盾的普遍性,从所反映的矛盾的范围和性质来看,依旧属于矛盾的特殊性。

    唯物辩证法矛盾的普遍性的两种涵义,都只是局限于事物的矛盾特殊性,一是指事物的矛盾特殊性普遍存在;二是指事物不仅具有矛盾的特殊性即事物的个性,同类事物还具有相同的矛盾的特殊性即同类事物的共性。唯物辩证法并未认识到矛盾的普遍性是指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普遍存在的矛盾,即存在于宇宙一切有形事物内部及其全部发展过程中共同的矛盾: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对立统一。

    2、笔者主张的矛盾的普遍性

    笔者主张的矛盾的普遍性即一切有形事物的共性的涵义是指:宇宙一切有形事物内部及其发展全过程,都存在着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对立统一,这种宇宙万物共有的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其一是说,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对立统一构成一切有形事物自身;其二是说,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对立统一决定一切事物的形成及发展全过程,即精神(造物主)以物质为原材料,创造宇宙万物,主宰发展全过程。

    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意识的成分是物质与精神(造物主)的对立统一构成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全过程,是精神(造物主)与物质的对立统一决定的。

    构成一切有形事物的最基本的物质单元是原始物质微粒,所有原始物质微粒内部存在着精神(造物主),原始物质微粒是由物质与精神(造物主)的对立统一构成,也就是说一切有形事物的成分是由物质与精神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精神(造物主)将原始物质微粒以及其它层次的物质形态进行排列组合,形成基本粒子、原子、分子、能量、场、星球、水、土、动物、植物、人等客观世界一切有形事物,也就是说一切有形事物是由精神与物质的对立统一而形成,或者说精神以物质为原材料创造了万物;万物按照各自的特殊规律运动变化,是由精神创造事物的本质,由事物的本质决定特殊规律的具体内容,也就是精神与物质的对立统一决定了事物的运动变化过程,或者说精神主宰万物。

  • 9527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考试# 对立统一规律中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关考点[灵光一闪]

  • whatsns

    适用于一切变化,一切万物。

    这是自然规律,道法自然,道都遵循自然。

    有2层意思

    1 一个变化包含对立~统一~再对立~再统一。

    2 一个事物包含2个方面,争斗又合体。

    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伟大。

  • 教育

    对立统一规律是指事物内部存在二个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方面,它无不例外地存在所有的事物之中,它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这一规律,毛主席把它具体化为矛盾论(根本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中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部分、根本观点,其他部分都是其具体化、扩展。古代阴阳说,含有朴素的对立统一思想。对立统一规律属于内因范畴,而事物之间的联系属于外因范畴,对立统一规律的二方面之一若不存在了,另一方面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而外在联系的二个事物,一事物的消失,只会影响到另一方,而不会使另一方消失。

    拿人为例。人内部存在许多矛盾,其中生与死的矛盾是根本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人与外界的联系,比如与人的联系、与自然的联系等。与人的联系中,亲人的联系是主要的联系,但即使是亲人去世,十分悲伤,也不会影响本人的生命,这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和联系的区别。谢谢!

  • 沉稳前行

    宇宙间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统一体,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普遍联系的规律。例如:生物链,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国与国的关系,或叫阴阳关系。对立统一规律只局限于事物之间的联系(关系)。

  • 最美

    对立统一是一切存在的根本规律,适用于已知和未知世界的所有事物。它的局限性在于人的知识力的有限性,当我们解决一些终极问题时,只少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并不适用对立统一律。

    例如:最大,最小,死亡,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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