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毕业离校时,户口以及档案是否可暂留学校?

4 个回答

  • 国际高中/本科规划师

    是可以暂留学校的。因为毕业离校时,户口和档案是需要迁移的,但是学校通常会提供暂留的服务,方便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和迁移事宜。暂留学校可以帮助学生解决户口和档案迁移的问题,避免了学生自行办理的繁琐程序,同时也方便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这样的安排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其他毕业相关的事务。 一般来说,毕业离校时,户口和档案可以暂留在学校。但是,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学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毕业离校时,户口和答案可以暂时留在学校,但时间不会太长,一般在10天左右学校就会催促学生领走档案办理迁移户口手续。 毕业离校时就业材料未办妥,户口、档案正常是需要及时办理迁出的,若学生因为特殊情况是可以到该校相关部门申请暂留户口以及学籍档案的。 一般情况下学生是可以在毕业以后申请暂缓就业的,有效期为2年,2年后必须办理相关户口以及档案迁移。 一、以南方医科大学为例子,学生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暂留学校,但不负责相关资料办理 《南方医科大学2016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1)了解到,学校对于毕业离校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是建议将户口迁回原籍。 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学校最多可将学生户口在校保留2年。 在校保留户口期间,学校不负责出具两年期间毕业生办理出国、赴台、港澳游、身份证挂失、等事宜的户籍证明,两年期满前由本人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超过两年不迁出的毕业生户口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该生户口迁出回原籍并打印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本人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办理落户手续,保卫处不负责邮寄。 二、以北京大学为例子,学生需要在指定时间办理户口迁移,特殊情况可申请暂缓就业 《北京大学关于办理2017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2)明确,对于只有继续在学校读研究生的学生,才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学生都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暂缓就业。 毕业生可以选择由学校集体办理或者由本人自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如个人无法前来办理,需委托本校学生或老师,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给被委托人进行办理。

  • 一般来说,毕业离校时,户口和档案可以暂留在学校。但是,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学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 毕业离校时,户口和答案可以暂时留在学校,但时间不会太长,一般在10天左右学校就会催促学生领走档案办理迁移户口手续。

  • 沉稳内敛

    毕业离校时就业材料未办妥,户口、档案正常是需要及时办理迁出的,若学生因为特殊情况是可以到该校相关部门申请暂留户口以及学籍档案的。

    一般情况下学生是可以在毕业以后申请暂缓就业的,有效期为2年,2年后必须办理相关户口以及档案迁移。 一、以南方医科大学为例子,学生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暂留学校,但不负责相关资料办理 《南方医科大学2016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1)了解到,学校对于毕业离校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是建议将户口迁回原籍。

    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学校最多可将学生户口在校保留2年。

    在校保留户口期间,学校不负责出具两年期间毕业生办理出国、赴台、港澳游、身份证挂失、等事宜的户籍证明,两年期满前由本人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超过两年不迁出的毕业生户口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该生户口迁出回原籍并打印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1个月),本人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办理落户手续,保卫处不负责邮寄。 二、以北京大学为例子,学生需要在指定时间办理户口迁移,特殊情况可申请暂缓就业 《北京大学关于办理2017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2)明确,对于只有继续在学校读研究生的学生,才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学生都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暂缓就业。

    毕业生可以选择由学校集体办理或者由本人自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如个人无法前来办理,需委托本校学生或老师,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给被委托人进行办理,考虑到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学校是规定学生在一个月内内进行相关手续的。

    特殊情况未有合适就业的情况下,毕业生可以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参考流程:

    三、以常州大学为例子,学生若毕业离校时就业材料未办妥可以申请暂缓就业 根据《常州大学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

    (3),毕业生在毕业时的统一派遣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可采取以下办法:

    1.不考虑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可以找一家可靠的人才市场挂靠,也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将档案、户口暂时寄放在学校,寄放期限为两年,毕业生应履行协议书有关条款。

    2.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提出书面申请,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对于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也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

    经学校批准,毕业生与学校签订协议,将户口、档案暂留学校,暂缓期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下列情况可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统一派遣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但在统一派遣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有就业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引用资料 1.《南方医科大学2016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三、四项. 2.北京大学关于办理2017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3.《常州大学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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