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5

事业编制有哪些分类,事业人员如何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想咨询一下关于事业编制有哪些分类,事业人员如何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问题,大家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吗

8 个回答

  • 教育

    事业单位怎么才能变为公务员,和普通人一样参加省考吗?

    由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和社会普通人员一样,参加国家、省级公务员考试。根据每年公务员考试公告招录条件要求,在职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只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一般是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通过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层层选拔,相等于重新以公务员身份进入机关。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工龄,有时候对考公务员还能派上用场。

    除了参加考试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转编:

    第一,调任。调任的前提是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要取得副科级以上的领导职务,且任职满两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调任行政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将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编制。

    另外,调任并不是说符合条件就可以调任,在实际操作中都是有名额限制的,需要努力争取。

    第二,特殊情况的提拔。特殊情况的提拔分两种情况,一是换届,二是届中。换届是指通过选举选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其身份可以从事业编直接登记为公务员;届中,按政策规定可以从四类人员中直接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但是名额非常非常的少,一个县有些时候只有几个,这4类人员分别是指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干部、优秀村干部。

    第三,机构改革从事业转行政。因为工作需要,在机构改革的时候,将担任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由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对应工作性质的人员由事业编制登记为公务员编制,这种情况不多,但确实也存在。

    第四,遴选。每年都有一些针对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遴选和考调,可以通过这个进入行政单位,但是遴选和考调的要求比较高,要求本单位同意放人,还有就是名额比较少。

  • 秋水伊人

    事业单位的编制,按照正规的分类,是根据财政供养,分为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类,全额编制主要用于指管理类和承担基础教育、公共文化等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来讲,主要用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将来事业单位改革后存在的主要供给模式和编制使用模式。差额编制主要用于有收费或经营收入,同时又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公共卫生类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主要应用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

    要想从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第一种方式,也是最靠谱的方式是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后,成为党政机关的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第二种方式就是提拔晋升,只要是在事业单位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实习期满一年后,年龄未超过40岁,通过平级调动,或者进一步晋升的方式,成为参公事业单位或者党政机关的公务员。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想成为公务员,第三种方式就是机构改革,随职能划转到党政机关,或者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通过专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成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这类随机构改革的方式转变身份的机率比较小,一方面机构改革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另一方面,在机构改革中,如果事业人员因身份限制不能进入党政机关或者参公事业单位任职,可以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一定非得要转变身份。

  • 教育

    参公编制就是公务员,只不过所在的单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待遇一模一样

  • 教育

    事业编制分为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和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

    1、全额事业编制: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其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人员管理纳入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如基础教育、文化、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的事业单位都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以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公务员享有的待遇,事业人员也可以进行享受。

    2、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拔款的事业单位是指为社会提供公益事业服务,有一定的收费权或收入来源,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管理,国家实行定项补助。如: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机构改革后的高校都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

    3、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仍然属于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这样的单位与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单位的开支收单位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进行开支。

    除少数因组织部门任用的领导干部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调入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可调到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以调入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能调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不能调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也不能调入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那么,这三类人员如何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1、干部提拨任用。对于这三类事业单位的年轻干部,如果工作能力强,可以通过组织部门进行考核,提拨到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任领导可以转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公务员考试。对于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可以通过公务员招考的方式转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 最美

    有四种事业编制,有四种方法使事业人员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一、有四种事业编制

    第一类:参公事业编制单位。这类单位完全是财政拨款单位,本质上是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的也是事业编,但在管理教育、晋升提拔、工资待遇上参照公务员管理。我们俗称这种单位为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为参公编。参公编可以与公务员编相互调动,不受身份限制,不受单位限制。这类单位主要有:公积金中心、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港行事务中心、公路事务中心、城管执法局、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供销社等。这些单位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

    第二类: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单位。这类单位完全是财政拨款单位(全额拨款),单位是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的编制也是事业编。这类单位主要有: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公办中小学、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科技馆、地震局、疾控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这类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不宜市场自由提供的公共资源业务,为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发挥辅助性保障作用。

    第三类: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单位。这类单位财政半额拨款单位,单位是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的编制也是事业编。这类单位主要有:公立医院、公立幼儿园、农业技术研究中心、果园种植推广中心、公共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等。这类单位与公益一类单位类似,主要职能是提供部分不宜市场自由提供的公共资源业务,为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发挥辅助性保障作用。

    第四类:公益三类事业编制单位。这类单位财政自收自支单位,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使用的编制也是事业编。这类单位主要有:出版社、工程设计院、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检测中心、经营性体育场馆等。根据改革趋势,今后将可能不会再批准设立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因此,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也会逐渐减少。

    随着体制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第一类参公事业单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将会彻底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者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合并为同一类,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而第二类事业单位会暂时保持不变。第三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则是,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转为企业性质继续经营,没有发展前景的则会直接撤销。

    二、四种事业编人员转变身份成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方法

    ①重新参加公务员统一考试。事业编本身有一份稳定工资,相当于有底线保障,承担的压力没有那些裸考的人大。加之有在体制内工作的经验,在公文写作、面试环节等方面有一定优势。笔者所在单位,就先后有4人通过重新考试,成功转为公务员,有个还是34岁的高龄孕妇。当然单位也适当给这些人照顾,一般周末不会让他们加班,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也放绿灯。报考条件是: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参加遴选考试转为公务员。目前,绝大多数地方要求,参加公务员遴选的身份必须是公务员身份。但也有少数地方,规定事业编也可以参加公务员遴选考试,只是要求比较高,比如:要求学历为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院校为985双一流高校,年龄不超过35,还有特定的专业要求。我们市金融工作局的两位副科长,原来就是事业编,985大学财经类专业硕士毕业,后来参加市里事业编遴选考试转为了副科级公务员,职务还提升了。这种通过遴选转变身份的机会不是很多、遇不可求,可能整个职场生涯都遇不到。


    ③提拔副科以上后调任公务员领导干部。在事业编岗位上提拔副科以上岗后,并有机会转任公务员编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这种方式,年龄有具体要求,副科级要求不超过45周岁(有些地方要求40岁),经组织考察同意后,可以平级调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这种方式,最为实惠,较为简洁,也比较常见。比如:医院院长调任卫健委副主任;学校校长调任教育局长;研究所调任上级机关处长或副职等。笔者所在的市,今年就有医院院长调任卫健委副主任,一中学校长调任教育局副局长,一大学副院长调任科技局副局长。具体的调任资格条件为《公务员调任规定》第二章第六条:

    第二章 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四)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④通过乡镇换届选举转任乡镇副镇长或党委委员。乡镇事业编,可以和乡镇五类人员(乡镇事业编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一道,参加乡镇换届选举,当上乡镇党委委员或副镇长,不仅实现身份上的转变,还实现职务上的晋升。换届选举的具体要求是: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要求职务股级以上。

    事业编干部,不是没有出路,只是相对窄一些。只要我们自身素质过硬,经过不懈努力,干出工作成绩,都有机会实现个人理想。

  • 沉稳之选

    事业编提拔为副科后属于公务员吗?

    公务员“凡进必考”,想要成为公务员,必须经过考试这一关。答案是不属于。

    在具体执行中,想成为公务员,还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调任。这种情况不是通用的,每个省或者每个市都有自己的规定。市里的事业单位,很多都是科级单位,科级干部几乎就是单位的一把手,有一些人就通过这种方式成了公务员。

    二,参公转成公务员。参公单位分为行政参公和事业参公,行政参公就是像妇联、侨联、文联、总工会等群团组织,这些单位的行政人员其实就是正式公务员,只不过是叫法不同而已。事业参公则是事业单位,但是工资、职务职级晋升都和公务员一样,在财政拨款方面没有什么障碍,在一定的情况下,事业参公是可以转成公务员身份的。

    三,单位集体转制。这里的转制指的是集体转成参公。虽然参公不是公务员,但是等同于公务员,有的单位集体转制,大家通过一场象征性的考试就成了参公身份。

    四,到县区的行政机关任职。县区的行政机关或者乡镇的级别低,都是科级单位,一旦成为单位的领导干部,比如副局长或者副镇长,就会成为公务员。这和市里的副局长是一个概念,在市里,如果一个人从企业调任到市里某局当副局长,也就自动就成为公务员了。
    不过,这几种情况都是很难碰到的机遇,遇见了不要手软。#公务员#

    普通人在县区里的天花板是什么?
    有人认为是县处级干部。
    其实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普通人在县里面不可能能到县处级。

    能到...

  • 梦飞

    首先,事业单位按照公益属性,可以分为三类,具体来说:

    第一类:公益一类,也就是以前的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之前的局、办、中心和支队,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在未实施改革之前,被认为最有可能通过改革转为行政编制的群体。

    第二类:公益二类,也就是之前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代表就是医院和设计院,这类事业单位大多是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公益类事业,而且单位都会有一定的收入,这类改革大致有两个方向,不同地方类似单位最终改革方向也不一样。

    第三类:公益三类也就是以前的自收自支,个人知道的这类事业单位不多,主要有设计院、农科院以及招待中心等等,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主要是改制为企业,而且很多地方都已经开始执行。

    其次,再说说改革中那些事业单位可以改为行政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过渡为公务员。

    从目前个人所见来看,想要靠改革转变身份,基本不可能。说说原因:

    第一,在原先最有可能转为行政单位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对于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在改革中统一的做法都是将行政职能统一收回主管机关,原来的局、办等事业单位只保留事业辅助职能,同时也要更名,而且大部分都是更名为“某某服务中心”,简单明了。

    第二,关于人员划转方面。对于原来属于局办中心的事业人员,由于在改革中,原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已经被收回机关,因此这类人员也失去了转身分的政策支持,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为行政单位,人员统一划转”,最终的结果就是局办改中心,事业人员身份仍然保持不变。

    最后,想要从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个人认为单靠政策改革,很难实现,最后还是得靠个人努力,或者是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获取行政编制,或者是通过努力工作,得到提拔,在科级及以上的事业领导岗位上,如果机会适合,可以通过调任,获得行政编制身份。

  • 教育

    现行事业编制分三种类型。

    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顾名思义,工资待遇所需经费由国家全部拨给,执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编制人员。

    全额事业编制主要存在两类事业单位:

    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提供科教文卫等全公益服务,如科技馆、中小学、图书馆、博物馆、乡镇卫生院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少数根据职能需要要撤并整合外,其他的在机构改革中都将保持现状;

    二是参公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只是因为行政编制有限无法置换公务员,各地折中把该类事业单位审批分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管理,享受和公务员一样的待遇和晋升机制,如医保局、粮食局、农机局、各类执法队伍等都是参公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已取消,归并到行政机构,或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在中央出台改革政策前,暂时保持现状不变。

    同是国家全额供养,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比普通公益一类事业人员要多两块收入,一是车补,二是年终绩效略差高,其他工资待遇与公益一类基本一致。换而言之,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在工资待遇上其实与公务员差距不大。

    二、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指国家定额承担部分工资待遇,不足经费由单位自营收入或收费留成䃼足,同样执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编制人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集中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除提供公益服务职能外,还具有一定的经营、收费职能。分类改革,这类事业单位大致有三个改革方向:

    1、改公益一类。部分主要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收益较差不足以承担单位运转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

    2、保持现状。部分效益尚可,可以维持正常运转,主要提供公益服务的,保持现状不变。

    3、改企。部分效益较好,主要职能是收费或经营的,剥离公益职能全部转企。

    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人员经费财政不拨款,全部由单位自筹负责。这类单位主要集中在公益三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名义上挂着事业单位牌号,实际上全部是企业化运作,人员工资待遇与单位效益挂钩,自负盈亏,自我循环,与企业无异。类似单位在工程建设、技术开发、经济鉴证、出版印刷、文艺剧团等领域比较常见,如设计院、公证处、出版社、招待所等,都是此类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改革要求,2020年底前,该类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企,剥离体制。

    四、事业编制能否转公务员?

    答案是肯定的。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置换为公务员。调任分两种情况,一是处级以上领导调任,这种相对容易,大多数属于组织使用干部需要,只要组织研究讨论公示后,即可实现身份转换;另外一种是科级以上处级以下干部调任,这种属于典型的逆向调动,难度较大。

    调任条件一般要求具备三点:

    1、必须有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要有空编;

    3、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

    同时,对年龄和学历也有规定:

    1、学历要求。按照规定,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专技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县(市、区)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职。

    4、管理岗位人员调任。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试用期转正后,可同等调任机关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有领导帮你,否则具备条件也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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