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复旦大学三名学生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你觉得处分重吗?

想咨询一下关于复旦大学三名学生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你觉得处分重吗?的问题,大家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吗

13 个回答

  • 秋水伊人

    大可不必!

  • 教育

    对一个学生来说这样的处理无疑是在断送这个学生一生的前程。处理太过了。

  • 教育

    有点太狠了

  • 教育

    我认为这样的处理有点轻,但有高学历的人要有高要求,因为一旦偏离轨道,他们的言行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 教育

    人品堕落至此,还不该开除哇!

  • 岁月如歌

    复旦3名学生因嫖娼被开除了。

    还是实名通报。

    够严厉的。但这3名学生也怨不得别人……自己做的孽,含着泪也要吞下苦果。

    十年寒窗之苦,才换来上国内TOP5名牌高校的机会,却因一次嫖娼付诸东流。

    他们可曾后悔?

    #复旦大学三名研究生因嫖娼被开除#
    #复旦大学三名男生因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
    #复旦大学两硕士一博士校外嫖娼被学校开除并全校实名公示,这个处罚过分吗?#

  • 左岸

    非常合理,如果不开除他们,以后他更得嫖娼,一个连校门都没出来的学生就开始干这事?那这么多年他的书是不是白念了?可以说他三观不正,今后到工作岗位上不知如何对待女下属呢?

  • 秋意浓情

    #研究生校外嫖娼被开除?复旦大学回应#
    #媒体人周刊#
    9月23日,“复旦大学三名学生在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就隐私权保护,引发争议,因为被开除的处分决定书,以实名的形式在学校公示的。

    24日,复旦大学回应说,处罚公示的范围只是校内,并没有刊发在网络上,“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

    3大震惊:

    1、大学这么不懂法?

    可能侵犯学生的隐私权了。
    国人爱面子,何况都是硕士、博士了,即便被开除,也是分别是学士、硕士,这3位高材生如何面对师生、面对社会?
    即便被开除,毕竟之前也是复旦的学生啊。

    大学应该有法律顾问吧,发文之前应该让法律顾问把下关,就不会有这种低级错误了。

    出了事,还不爽快认错?

    这所大学应该道歉,并采取救济措施。

    2、这么多大学生嫖娼?

    如何疏导大学生的性焦虑?如何正确对待大学生的生理问题?大学应该花费脑筋。

    3、这么多网民法律意识淡漠?

    评论区很多网民支持大学的做法,说严管理、正学风。
    这让我始料不到。
    在校规、道德、人品、法律中选择,应首先选择法律,要依法治国!
    首要条件,大学的做法不能违法。

  • 沉稳内敛

    看他们学校的校规是有这条,如有按校规处理无话可说,如没有确实有点重了。

  • 秋水共长天

    复旦大学这样处分完全合理。不论你是小学生,中学生还是大学生,必竟你是在校学生,学校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学生一但违反校规或法律,必须要处理,一是惩罚犯法者,二是以警示其他学生。学校做的很对。

  • 教育

    我觉得太重了,不应开除学籍。这件事发生,学校应该加以疏导,有些错误也许是年轻人的一时冲动,做为学校在这方面可能从没给孩子们进行教育,学生出了问题,学校应该加以教育,而不是一棍子打死,何为学校?教书育人,除了教书还有个育人,犯了错误就开除,还要学校干什么?把好端端的三个孩子的大好前程断送不说,把三人推向社会?三个孩子的以后人生谁为此买单?学校的领导是个杀人犯,看似严历,其实在推脱责任,这么三个优秀的孩子,你做领导的一句话,说开除就开除,也太儿戏了。如果是你家孩子犯错误,你怎么办?做为领导能不能考虑考虑别人的利益和感受,不要一味的就显威风。做事让人心服口服,这三个孩子只是初犯,也不是惯犯,再者了,这只是生活上的问题,与孩子们道德品质没有关系,与学业也没有关系,应该给孩子们一条活路。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们提高认识,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放纵自己。这才是一个名校领导该做的。

  • 撩人心.

    #研究生校外嫖娼被开除?复旦大学回应#【复旦3名学生因嫖娼被开除处罚有些偏重,将其实名公示更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构成违法】作为复旦大学的两名硕士研究生以及一名博士研究生,因为嫖娼被学校开除,这无疑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对于3位当事人来说,也是一个悲剧,可以说是从天堂一不跌入地狱。

    但因为嫖娼而被开除,这个处分有些过重。虽然这个处分是符合复旦大学的相关规定的,但并不能改变处分过重的事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学校开除学生学籍共有7种情形,复旦大学开除3位学生,基本上是按照第(三)种情形,即: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但从三位学生在校外嫖娼来说,这件事情很难说“性质恶劣”,虽然嫖娼也构成违法,但却是对社会危害性很小的违法,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在学生嫖娼已经受到治安处罚的情况下,学校其实是可以给予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的。毕竟还是在校的学生,还在接受学校的教育,没有必要一棍子将其打死。学校将3名学生开除,3名学生的前程基本上将是前路坎坷了。

    至于复旦大学在开除3名学生的同时,还将3名学生因嫖娼开除一事进行实名公示,这是严重不妥的。虽然校方表示,公示仅在校内,并没有刊发在网络上,“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但学校的做法严重侵犯了3名学生的隐私权。复旦大学作为国内著名的学府,却做出这种践踏法律之事,实在是令人大跌眼镜。3名学生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复旦大学的有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同样需要为这种违法行为买单。头条热榜

  • 风华绝代

    嫖娼,开除学籍;开除,公示;都明文规定。有何不合理?学校布告栏,张贴,起教育与警示作用。有人(特别是有部分所谓律师)把“嫖娼”归为个人“阴私”,用“阴私”掩盖违法违纪事件,是不合常理的。难道嫖娼要鼓励表彰,或为其隐瞒容忍?嫖娼破坏了公共道德与大学生(博士,硕士)的起码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不管是公开的,隐蔽的,都不允许,都应受法律法规制裁,对所违反规则事实公示于众,无阴私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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