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嘉定中学落户要求?

2 个回答

  • 静以修心丶

    嘉定区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其招生入学对象包括人户一致的学生、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以及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 人户一致的学生: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嘉定中学的落户要求,建议关注嘉定区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 义务教育阶段: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嘉定区;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嘉定区;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持有嘉定区住宅类产证或居住证积分满120分。

  • 静以修心丶


    义务教育阶段:


    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嘉定区;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嘉定区;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持有嘉定区住宅类产证或居住证积分满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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