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2 个回答

  • 国际高中/本科规划师

    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如下: 1. 在国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 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本科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 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根据《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户口实施细则》第二条,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此外,如果留学生的学历是世界排名前50名的学校毕业,可以直接落户;如果是世界排名前51 - 100名的学校毕业,需要加6个月的社保;如果是世界排名前101 - 500名的学校毕业,需要加6个月的1倍社保;如果是世界排名0名之后的学校毕业,需要加6个月的1.5倍社保。留学生在上海完成学业后,必须在2年内申请落户,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持有有效签证、有稳定的工作或学习证明、有合法的住所等。

  • 梦飞

    新政策1: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0院校的留学生,无需社保缴纳基数和缴纳时间要求,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上海。

    新政策2: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1-100院校的留学生,全职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即可落户上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