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0

广西民族大学女教授和律师丈夫同被儿子杀害,你怎样看?

想咨询一下关于广西民族大学女教授和律师丈夫同被儿子杀害,你怎样看?的问题,大家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吗

3 个回答

  • 墨香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生导师陈海琴博士后及其丈夫黄律师双双遇害,行凶者是他们在英国留学的98年出生的儿子。

    这件事让很多人震惊之余深深反思:孩子到底怎么了?

    今天见到我的同事,她说她的硕士导师8月4号被杀了,她的导师及其丈夫被儿子用斧子砍死在屋里,儿子在存放父母尸体的房间里待了两天,把空调调到最低以防尸体腐烂发臭,然后他收拾东西逃出去,来到柬埔寨,最后被警方抓获。

    我看到这个男子的照片,他二十二岁,个子挺高,也很帅气,头上戴着头巾,听说他喜欢摇滚。在我们眼中,是非常优秀的一个男孩子,怎么就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猪狗不如的事情呢?

    晚上和另一个同事聊到这件事,我不解地问:“你说,这样的事情怎么就发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呢?这个老师很温和、很负责的,她的学生都喜欢她,她出版了十几本专著,自己是博士后,特别优秀。”同事说:“这样的事情,往往就发生在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两个人都忙着做事业去了,自己的孩子就毁掉了。”

    听说这个孩子是在母亲读博士期间生的,生了这个孩子,也没有影响她毕业。孩子一生下来就给爷爷带。从小就缺少父母的关爱,或许是一方面的原因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提倡女性出门工作,和男人一起参与社会竞争。孩子怎么办呢?不是给老人带就是送到托儿所。

    孩子的需求,从来没有得到满足,孩子和父母没有建立起亲密关系。在孩子最需要养育和关爱的时候,我们没有给他,那么他长大了,我们再想管教他,已经管教不了了。

    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力,随着孩子的长大会慢慢减弱。而那些从小就没有和孩子建立起健康亲密关系的父母,对孩子从来就没有丝毫影响力。

    这样的亲子关系,注定酿成悲剧。

    也许,女性应该回归家庭,可是女性的权利又如何保障。那些为孩子牺牲一切的母亲,那些变成黄脸婆被丈夫抛弃的女人,谁去同情?

    女性不回归家庭,加入社会竞争,孩子的权利如何保障?孩子的需求谁去满足?没有健康的孩子,哪有中国的未来?

    该何去何从,如何平衡?谁又能说得清?你怎么看呢?

  • Zhang123

    “应该判刑”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
    罗某某于两年前在青塘镇认识被害人杨某,之后两人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因感情纠纷,杨某于某日向罗某某提出分手,但罗某某不同意。一天中午,罗某某驾车到杨某的家里找到杨某,以解决问题为由威胁杨某上车,然后将杨某带到钦北区四楼罗某某房间内。在争吵的过程中,罗某某为了达到和杨某继续保持情人关系的目的,不顾杨某的反抗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一次。

    经过现场勘验、鉴定、调查等一系列程序,掌握相关证据之后,检方接着以强奸罪对罗某某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于本案,刑事律师张海伟做如下评析:

       罗某某已经涉嫌强奸罪。强奸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合本案进行分析,罗某某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强奸罪。
    虽然,本案被害人曾经系罗某某的情人,但被害人已经与罗某某分手,假设被害人没有与罗某某分手,没有经过被害人的同意就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打桩行为”,罗某某依然构成强奸罪。
    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罗某某的刑期应适用于强奸罪的第一档刑期,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听取控辩双方及吴某某的意见后,法院最终认为:罗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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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沉稳之选

    【广西#22岁大学生杀父母案嫌犯被审查逮捕#,曾逃至柬埔寨】广西南宁律师黄贵普和他的妻子、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陈丽琴在家中被他们22岁的儿子黄晨阳杀害。日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嫌疑人黄晨阳审查逮捕。5月7日,一位曾与陈丽琴同事多年的教师告诉澎湃新闻,儿子黄晨阳与父亲关系一直不大好,父亲管教黄晨阳很严厉,偶有暴力倾向;而黄晨阳有些孤僻内向,“感觉他性格有问题。”广西“22岁大学生杀父母”案嫌犯被审查逮捕,曾逃至柬埔寨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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