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关于“或命之,或呼属”,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大家能帮助我解答一下吗
《道德经》第十九章,“三言,以为事不足,或命之,或呼属”,是说,上文“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伪弃虑,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亡有”这三句话,用以成就事功,还是远远不够的,还是要通过向民众发布政令,或者召集民众宣而告之,才可以达到“见素保朴,少私寡欲”的目的。
楚简原文:三言以为事不足(右三下起)
【版本】本句,楚简本作“三言,以爲事不足,或命之,或呼屬”,汉帛本作“此三言也,以爲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屬”,河上公本和魏王弼本“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唐傅奕本作“此三者,以爲文而未足也,故令有所屬”。“不足”同“未足”,故差异在后半句。由楚简本最古,故从楚简本。
奉天承运 或命之也
【释义】“三言”,指上面三句话,三件事,即“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伪弃虑,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亡有”这三句话。“以”,用以,凭借,依靠;“为”,完成,成就;“事”,政事,事功,与“使”同源,如《康熙字典》所云“大曰政,小曰事”,又,《广韵》“事,使也,立业,由也”,《释名》:“事,伟也;伟,立也,凡所立之功也”。“不”,未,不能,不可;“足”,足够,完备。
“或…或…”,表选择,即“要么…要么…”,“或者…或者…”。“命”,发布政令;“之”,民众,百姓。“呼”,召唤,呼喊。“属”,读作“zhǔ”,聚集(以告之),如《广韵》“聚也,会也”,《周礼州长》“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注:属,聚也”,《孟子》“各属其耆老而告之。”
也就是说,上面所说的三句话,“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伪弃虑,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亡有”,对于成就事功还不够,还要通过发布政令,或者召集百姓来宣告,以达到“见素保樸,少私寡欲”的目的和境界。
聚众宣言 或呼属也
【简评】这句话,古今学人臆断极多,大违老子本义。愚以为,当以楚简本、汉初帛书本为主,参详魏王弼本等其他版本及注译,慎思而明鉴,方可有所抉择。如能阅读楚系文字,且参详楚简本身,当为上上之选,这样他人的臆断,可以大大消除。
例如,“三言,以为事,不足”的“事”字,有解为“辩”者,纯属臆断,不知所云;亦有解为“使”者,虽“使”与“事”、“史”、“吏”诸字甲骨文相同,但“使”字必然有“人”,“人”旁简上无有,从何而来?盖臆断也。又如,“命”字,原简从“口”从“令”,显然是“命”字,然又学人指为“令”字,尽管“命”与“令”义通,后合而为一,但作为原文,“口”旁又缘何减去?其臆断何其任性也。
《吕氏春秋察今》有云:“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一连串的“约定于”,最后变成一本糊涂账,甚至不伦不类,难以名状,诚可叹也。所以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任何书,都不要忘记自己的鉴别能力,对于任何话语,都必须用心里的那杆秤掂量掂量,再作抉择,绝不能成为别人思想的精神奴隶。特别是对于读经典,建议还是读原著,最好是读原始祖本,不然,很容易被所谓的“高人”,给诱拐引到爪哇国去,一不小心就被卖掉了。
人狗同否 须明鉴也
老子有云,圣人在发布政令之时,“犹兮其贵言”,我们在阅读经典,特别是在参考别人注解之时,也要“犹兮其贵断”,绝不可轻信,以免误读乃至失却大道之本根。
【本号文章均为原创。图片来自网络。】
winter
2022-10-14此语出自《道德经》第十九章,应结合上下文来全面理解。
且看现代流行版本《道德经》第十九章原文:“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这句话的大意是说,真正的太平盛世治理方式,就是以正治国道法自然处无为之事,彻底抛弃依赖圣人大智大慧拯救世界的绝顶聪明念头,这样就自然会使民生福利获得百倍增长。全面解除仁义道德忠信礼法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束缚,就自然会使老百姓回归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天伦常理。彻底摧毁投机取巧追逐私利的博彩游戏系统,就自然会迎来“天下无贼”的路不拾遗景象了。圣智、仁义和巧利,这三种“心灵鸡汤”对人们的毒害,简直是罄竹难书。因此,人们要想使自己明白大道至简万法归一,就必须保持艰苦朴素的做人本色,尽量减少追求个人私利最大化的物质享受贪欲诱惑。同时,还必须抛弃“以知谋私”的“仁义圣智之学”腐朽观念,这样就自然会问心无愧高枕无忧了!
以经解经,我们可以参考阅读一下《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段话的大意是,当政者不推举宣扬有贤能名声的人,就不会导致老百姓都挖空心思去争虚名。不炫耀展示奢华珍宝,就不会引发老百姓的偷盗邪念。不传播容易刺激私欲贪念的事物,就不会使老百姓信仰迷乱道德滑坡。因此,得道的圣人治理天下,首先就是要清除人们的私欲杂念,通过均衡发展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抑制人们争名夺利的斗志,确保青少年和社会大众的身心健康。从而使得人们处于不追求机巧没有私欲的常态化,也使得那些善于玩弄智术机巧小聪明的人不敢妄为造次。得道的圣人,就是这样道法自然而不强加个人意愿。于是,就没有什么天下兴亡乱象丛生的治理难题了!
再联系上下文来看,从“公乃全”和“全乃天”,再到“见素抱朴”和“少私寡欲”,老子始终就是在阐释“公私之变”的“道可道非常道”。如果把握不住这个“公私之变”的“道为术之本”,就必然会纠缠于“学术之争”的“名可名非常名”。甚至,从“为无为则无不治”到“常使民无知无欲”的“绝学无忧”,有人还会据此认定老子才是“不尊重知识”和“迫害知识分子”的“开山鼻祖”。不过,以中国式“道术用”与“时势位”天人合一有无相生阴阳易变系统运动思维来看,究竟是追求社会公利最大化为初心,还是以追求个人私利最大化为初心,这原本就是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心善渊”的“道不同”。至于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和以智治国,都只是“术业有专攻”的“术为道之用”。如果笃信“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就必然会道法自然法则大公无私抑强扶弱“天之道”,从而实现“无形之气”与“有形之象”互相转化有无相生均衡发展的系统运动良性循环。反之,如果秉信“大道既隐天下为私”,就必然会道法丛林法则自私自利弱肉强食“兽之道”,最终也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失衡的恶性循环。
众所周知,亿万年前的“恐龙时代”已经是一个遥远的历史存在。探索发现“恐龙灭绝之谜”,这至今依然是一个天文物理和生物化学的考古科技研究课题。如果我们从“动物社会学”和“动物经济学”角度来观察,也可以提出一个科幻版的“恐龙灭绝猜想”。当然,这个科幻版的大胆假设,同样是为了给人类世界的发展演变增加一个“生物学参照系”。
话说食肉恐龙与食草恐龙“同出而异名”的“玄之又玄” ,就是源于“一部分恐龙先富起来”的生存竞争“智巧进化”。可想而知,直接享受其它恐龙亲自吃草的劳动成果,当然要比自己亲自吃草“实其腹”更省时省力。于是,经过“用进废退”的演化,就形成了食肉恐龙与食草恐龙“牙齿爪子决定资源配置”的金字塔型食物链。与此同时,食草恐龙“用进废退”的“智巧进化”,也从“逐水草而行”的“实其腹”,升级到了“种植水草而居”的“实其腹”。当时,还不存在“私有领地”的“名可名”。因此,食草恐龙在“公共土地”的“实其腹”,也不存在“多吃多占”的“胃口空间”和“心理需求”。
这时,对于食肉恐龙来讲,亲自跑路捕杀食草恐龙,终究还是有些太辛苦。于是,食肉恐龙经过“牙齿爪子决定资源配置”的周期性胜王败寇大比拼,就划定了大小范围不等的“私有领地”。它们又利用转基因生化科技研发出了系列“杀虫剂”、“除草剂”和“新草种”。使用这种“除草剂”,可以大大减轻食草恐龙种植水草的清除杂草劳作,但同时也彻底灭绝了包括传统水草在内的草本物种。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对害虫病菌免疫的“新草种”,经过种植食用几代后又会造成食草恐龙的“自然灭绝”。而食草恐龙们为了满足眼下“实其腹”的生存需要,就必须用食肉恐龙发行的“草券”年年去“买草种”。食肉恐龙每天就用自己发行的“草券”进行投机赌博获利,美其名曰“虚拟经济创造财富”。这些“草券”财富的变现,就是食草恐龙主动送来的“私有土地租用费”和“草种费”。食肉恐龙积敛的“草券”财富,就是随时可以捕杀食草恐龙的“提货单”。食肉恐龙用这种高科技手段控制食草恐龙的的“智巧进化”,最后就导致了“霸王龙”及其“恐龙时代”的一并终结。
当然,恐龙遵循丛林法则自私自利弱肉强食“兽之道”,这原本就是低级动物自私自利兽性本能的“不知常妄作凶”。
那么,再来看高级智能动物的人类世界,自原始共产主义大同社会到奴隶制小康社会的“公私之变”以来,特别是从“民主法治”的古希腊奴隶制商业城邦和斯巴达商业军国主义时代以来,再经“君权神授”的奴隶制古罗马帝国军事扩张和中世纪基督教“神权专制”的“十字军东征”宗教战争,又经欧洲“文艺复兴”和哥伦布船队殖民征服“新大陆”的奴隶买卖“世界自由贸易”狂飙突进,直至形成今天“美元霸权”金融殖民统治的民主法治“普世价值”和市场经济全球化国际惯例“剪羊毛”体系,此所谓“西方文明中心论”的古希腊式大国崛起“修昔底德陷阱”天下兴亡周期律,就是私有化商业化拜金主义“神权专制”的“纸牌屋游戏”恶性循环。这种“战争武器决定资源配置”衍生的“货币工具决定资源配置”国际惯例体系,同样是道法丛林法则自私物欲弱肉强食“兽之道”的“法术万变而道不变”。
由此可见,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能靠圣人和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来实现个人主观意识能动性“公私之变”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