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新生户籍、监护人房产(房屋
用途须为“住宅”,下同)和实际居住等情况,招收符合第一批
次条件的新生。
二、学区范围
从北海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南行至
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
沿清溪街东行至文化路,沿文化路行至宝通街,沿宝通街东行至
北海路,沿北海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
三、学位条件
1.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
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
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2.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
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
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 10 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
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
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
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
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3.为缓解部分学校学位压力、更好满足就近入学需求,按照
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2 年奎文区教体局为新华中
学设置入学缓冲区,缓冲区:从新华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
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东行至新华路,
沿新华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学校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
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招收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缓冲区
内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次新生可自愿申请新华中学学位,申请人数
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依次分配学位到满额为
止,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4.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
校就读,具体咨询学校招生部门。
5.奎文区体育运动学校 2022 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
划包含在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内。
6.每班不超过 50 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四、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籍登记地址与
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条件。
1.材料截止日期,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登记时间均为 2022 年 7 月 17 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
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
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
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
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
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
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
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
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
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
及第 4 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
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
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
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
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
明并经街道确认)。
五、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 月 6 日-7 月 17 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奎
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 月份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7 月 6 日-7 月 17 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
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 月 11 日-7 月 17 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
通过的信息,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每学期7600元/生(不含住宿费、杂费),代收费据实收取。...
操作成功!
操作失败!
国际高中/本科规划师
2024-12-15一、招生对象
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新生户籍、监护人房产(房屋
用途须为“住宅”,下同)和实际居住等情况,招收符合第一批
次条件的新生。
二、学区范围
从北海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南行至
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
沿清溪街东行至文化路,沿文化路行至宝通街,沿宝通街东行至
北海路,沿北海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
三、学位条件
1.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
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
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2.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
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
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 10 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
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
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
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
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3.为缓解部分学校学位压力、更好满足就近入学需求,按照
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2 年奎文区教体局为新华中
学设置入学缓冲区,缓冲区:从新华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
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东行至新华路,
沿新华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学校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
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招收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缓冲区
内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次新生可自愿申请新华中学学位,申请人数
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依次分配学位到满额为
止,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4.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
校就读,具体咨询学校招生部门。
5.奎文区体育运动学校 2022 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
划包含在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内。
6.每班不超过 50 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四、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籍登记地址与
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条件。
1.材料截止日期,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登记时间均为 2022 年 7 月 17 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
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
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
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
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
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
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
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
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
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
及第 4 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
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
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
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
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
明并经街道确认)。
五、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 月 6 日-7 月 17 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奎
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4 月份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7 月 6 日-7 月 17 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
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 月 11 日-7 月 17 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
通过的信息,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